主 題:法學研習中的判例解釋
主講人:章劍生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?xml:namespace>
主持人:陳越峰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、副院長
時 間:2017年9月27日(周三)18:00
地 點:松江校區明鏡樓尚法廳
主 辦: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
講者簡介:
章劍生,法學博士,1985年畢業于華東政法學院,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兼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、浙江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,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,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。
代表性學術著作有《現代行政法總論》《現代行政法基本理論(上下卷)》等,在《中國法學》《法學研究》等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數十篇,主持國家級、省部級課題多項。曾先后赴美國、日本、英國、葡萄牙、荷蘭、瑞典、臺灣、港澳等國家或地區參加學術會議或者從事學術交流活動。
講座簡介:
德國比較法學之父恩斯特?拉貝爾說: 沒有附帶判決的法律,猶如沒有肌肉的骨架,而學術通說則是神經。日本著名法學家末弘嚴太郎說:“無視判例是不可能理解現行法律的”。章劍生教授倡導并實踐在“個案—規范”的互動中發現行政法的思想;在“個案—規范”的分析框架中解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。《法學研習中的判例解釋》講座將由章老師揭示判例研習的方法要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