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 間:2016年3月23日(周三)14:00-16:30
地 點:長寧校區韜奮樓114教室
主 辦: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
主 題:日本最高裁判所最新判決中的監護責任——以失智老人致人損害為例
主講人:錢偉榮教授,日本松山大學法學部
主持人:李霞教授,華東政法大學
主題簡介:日本最高裁判所近日對一個讓世人矚目的事件作出了判決。即:一個失智老人無故走入鐵路線上被疾駛而來的列車撞死后,鐵路公司以因此延誤發生損失為由,依日本民法第714條向他的配偶及兒子請求損害賠償。一審判決原告勝訴,二審判決原告部分勝訴,最高裁判所判決原告全面敗訴。據此,本講座內容擬從該案出發,探討無責任能力的癡呆老人給他人造成損失時監護人的監督責任。